同创文明智慧佛山,共建平安幸福家园
站内信息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办法
发表时间:2017-08-14     文章内容:488365.com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粤发〔2016〕9号)精神,结合《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提高供给质量水平和人民生活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对象

符合扶持条件的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二、扶持类别和标准

(一)质量管理类。

1.对新认定为制造业细分行业龙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

2.对新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万元。

3.对新建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企事业单位,每项计量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万元。

4.企业获得测量管理体系(ISO10012)认证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6万元;企业获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4万元;企业获计量“C”标志评价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万元。

(二)标准类。

1.对新获得采用国际标准证书的企业,每个证书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万元。

2.对通过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的单位,按4A、3A的级别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8万元、5万元。

3.对组建并依法注册登记的标准联盟组织,给予其秘书处承担单位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

(三)品牌类。

1.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同一年内同时获得国家和省级质量奖的,按照最高级别奖励。对获得佛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事业单位按照《佛山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对获得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广东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分别给予创建主体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50万元,用于开展区域品牌维护和推广工作。

3.对积极参加全国品牌价值评价并获得评价分析报告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区域品牌,给予企业或牵头行业组织一次性扶持资金3万元。

4.对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每个称号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

5.对获得“广东优质”品牌认证称号的企业,每个称号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万元。

三、申请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提出申请,经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后,由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审批。

四、申请材料

(一)《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版本的工商营业执照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交时须携带原件核对。

(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附则

(一)发现获得的相关资质认证1年内被取消,或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扶持资金的,由市质监局负责追缴扶持资金,并向社会公告。

(二)各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套扶持本区开展质量提升工作的政策。

(三)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四)本办法由市质监局负责解释。

 

附件: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请表

 

附件

 

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请表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申请扶持类别、项目

 

 

 

申请扶持金额

 

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返回】 【关闭】
2012 Foshan General Chamber or Commerce. All Rights Reserved.
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版权所有
邮箱:foshangnet@163.com 电话:0757-83280585 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7号三楼
粤ICP备4406043013733

微信:商汇佛山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商汇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