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佛山日报
为“扩内需、促消费、调结构”,近日,市商务局先后印发了《佛山市2018年扩内需促消费工作方案》《佛山市扶持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试行)》,我市将不断完善商贸流通体系,优化消费环境,挖掘消费潜力,培养消费热点。
根据以上方案,我市将用好每年5000万元的扩内需促消费专项扶持资金,其中,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扶持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
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10.1%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近期,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中国产品出口带来新挑战。在此背景下,以扩内需促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显得尤为重要。
佛山率先行动。去年,我市建立了以市长朱伟为总召集人的佛山市扩内需促消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今年,我市启动了每年5000万元的扩内需促消费专项扶持资金。今年1~3月,佛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8.06亿元,同比增长10.1%。
为继续推进我市扩内需促销费工作,市商务局近日印发了《佛山市2018年扩内需促消费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要求通过组织开展系列的扩内需促消费工作和活动,加快推进我市商贸流通业的经营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
《工作方案》要求,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和经贸活动,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重点组织企业参加2018广东机床展、国际品牌内衣展、中国国际家具博览会等品牌展销活动等。同时,加快融合线上线下新格局,扩大“佛山产品”市场份额。鼓励和支持陶瓷、卫浴、建材、家具等传统优势产业全面“上网触电”,大力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积极开展定制化服务。拓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功能建设,探索“移动互联+产品展示+电子交易”的新型交易运营模式。
《工作方案》还要求,做好顶层设计,用好市财政安排的5000万元扩内需促消费专项扶持资金。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扩大文化体育旅游消费、提升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加强城乡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放心消费体系建设五个方面,打造“放心消费城市”“食品安全城市”“运动休闲城市”。
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
根据《佛山市扩内需促消费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方案》,我市用于扶持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为2000万元/年。为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市商务局日前印发了《佛山市扶持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试行)》。
专项资金使用方法
1.以奖代补项目方面
对申报期内新设立或新进驻佛山的大型批发、零售、餐饮企业总部(区域总部),申报期内批发纳税额100万元以上、零售纳税额50万元以上、餐饮纳税额30万元以上且能够达到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标准的,按企业年纳税额的市、区级地方分成部分合计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额不超过50万元。
2.竞争性分配项目方面
对有利于商贸流通企业提升经营档次、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新经营管理技术和模式、创新经营业态和运营模式,有利于促进现代技术和流通方式推广应用、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的项目给予扶持。每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投入(不含土地资金投入)的40%,最高扶持额不超过30万元。
该专项资金原则上集中支持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的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商城)多业态发展;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经营模式创新;鼓励引入商贸流通企业总部(区域总部)进驻;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商贸流通行业连锁经营发展; 支持实体商贸流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等。
专项资金的使用采用以奖代补和项目竞争性分配相结合的方法。
以奖代补项目方面,对申报期内新设立或新进驻佛山的大型批发、零售、餐饮企业总部(区域总部),申报期内批发纳税额100万元以上、零售纳税额50万元以上、餐饮纳税额30万元以上且能够达到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标准的,按企业年纳税额的市、区级地方分成部分合计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额不超过50万元。
竞争性分配项目方面,对有利于商贸流通企业提升经营档次、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新经营管理技术和模式、创新经营业态和运营模式,有利于促进现代技术和流通方式推广应用、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的项目给予扶持(电商类升级改造项目另项申报)。每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投入(不含土地资金投入)的40%,最高扶持额不超过30万元。